本法是羽毛球“带师杯”的根本法规,任何规则纠纷皆以本法为准。
实行双人单打制。
(根据比赛时间商定)
小场——30球
中场——60球
大场——90球
超大场——120球
达到预设比分且超过对手至少2分。
按照国际标准单打界限,发球可至底线。
1.单次发球失误不计分。
2.连续发球失误达到3球,视为消极比赛,对手得一分,并由对手发球。
3.可中途弃权。
4.双方得分和为60的整数倍时可以休息。
5.任何时候可以上厕所。
6.双方得分和达到总获胜分数时交换场地。
7.选手负伤时应立即结束比赛,比分高者获胜。若比分相同,择日进行五球小赛,先到达5分者赢得该届带师杯。
8.接球摔倒不计分。
9.赛中不得进行怪异行为干扰对方,例如 扔拍接球、上抛球拍、瘫坐在地 等。若有违法,则对手得1分。
10.赛中若有不可抗拒型干扰,应改为进行友谊赛。
11.若时间有限且未达到判胜条件,则比分高者立即获胜。若比分相同,参考本节第7条处理办法。
12.不可找人代打。
任何关于本法的修订必须提请比赛双方同意后方可通过。
历届“带师杯”的比赛记录附于本法顶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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