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

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一词在拉丁语中的意思就是“你拥有你的身体。”

美国,联邦法院可以使用人身保护令来决定州对囚犯的拘留是否有效。人身保护令被用来将囚犯或其他被拘留者(包括被收容的精神病人)送交法院,以决定对该人的监禁或拘留是否合法。

人身保护状申诉作为对拘留被告的的权利,还用于审查所使用的任何引渡程序、保释金额和法院的管辖权等。

Habeas人身保护令最早可追溯到1215年的《大宪章》第39条规定,“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

大宪章的签署者,约翰王的老爹亨利二世在位时,曾给予人民接受皇室裁判的机会。倘若有人被贵族法庭所拘押,英王可以向贵族发出手令,将受押者交予皇室法庭,受英王的审判。

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爵士曾指出在1305年,爱德华一世国王统治期间,曾首次使用了人身保护令。

英国法院在1600年开始积极考虑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虽然人身保护令最初是作为一种反对国王“监禁人民的神圣权利”的工具而出现的,但在那个时期还有许多其他警察和其他当局以各种理由监禁人民。事实上这个条法令反而成了国王的工具。

至1640年英国首次通过人身保护的法例。1679年正式通过的人身保护条例定下签法保护令的细节。人身保护令除了可向政府发出外,亦可向私人发出。1771年英国曾向被拘押的奴隶发出人身保护令,并下令将该奴隶释放。

1789年,詹姆斯·麦迪逊起草并在国会通过了宪法的十条修正案的《权利法案》,该法案包含了人身保护令。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Chief Justice Marshall)强调了人身保护令的重要性,他在1830年的判决书中写道,人身保护令的“伟大目标”是“解放那些可能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被监禁的人”。“人身保护令是保护个人自由、反对任意和无法无天的国家行动的基本工具”,而且必须”以必要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来执行,以确保在其范围内的司法不公得以发现和纠正。

美国《宪法》的中止条款(第一条 – 第9节 – 第2款)规定:“人身保护令的特权不得中止,除非在叛乱或遭受外敌入侵的情况下,公共安全可能需要中止。”

联邦法律规定联邦法院有权给予州囚犯人身保护令救济。只有国会有权中止人身保护令。除非国会通过向行政部门明确授权,否则行政人员没有独立权力中止该令状。

著名的终止人身保护令:

  1. 亚伯拉罕·林肯和尤利西斯·格兰特(Ulysses Grant)总统在内战和重建期间暂停了人身保护令。
  2. 在二战期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中止了人身保护令。
  3. 在9月11日的袭击之后,布什总统试图将关塔那摩湾的被拘留者置于人身保护物管辖权之外,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在布米迪尼诉布什案中推翻了布什这一行动。

川普支持者要川普模仿林肯,终止人身保护令。很难做到,除非有明确证据能说服国会来执行这一法案。行政机构并无在国会授权情况下使用终止人身保护令的权力。

林肯时代终止人身保护令的情况:南北战争期间,林肯曾先后八次中止人身保护令 (writ of habeas corpus)。

1861年4月27日,林肯暂停了华盛顿特区和费城之间的人身保护令,以赋予军事当局必要的权力以压制异议者和叛乱分子。根据这一命令,指挥官可以逮捕和拘留被视为威胁军事行动的个人。

5月25日,主张分裂主义的约翰·梅里曼在马里兰州的科基斯维尔被捕。他被关押在巴尔的摩的麦克亨利堡(Ft. McHenry),在那里他请求根据人身保护令释放自己。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是首席大法官罗杰·b·塔尼(Roger B. Taney),他做出裁决,否认了总统有中止人身保护令的权力。

但林肯回击了塔尼大法官的裁决,因为只有国会才有权中止令状。1863年2月27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法案,是在这次叛乱期间,只要美国总统在其认为公共安全有需要的时候,就有权中止人身保护令。

在国会授权中止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军方在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和在对拘捕的合法性没有任何司法审查的情况下,逮捕和监禁平民达38000人之多。

1866年,在南北战争结束一年后,最高法院在“米利根案”(Ex parte Milligan)中裁定林肯终止人身保护令的行为违宪。最高法院认为,即使在战争时期,如果普通民事法庭未关闭,且能正常运作,总统便不能中止人身保护令。

在林肯取得国会授权中止人身保护令,及林肯去世后,被终止授权的历史,当下的美国,让国会通过中止人身保护令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参考资料

阿波马托克斯神话 – 沸水寒潭

Habeas Corpus | Wex | US Law | LII /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habeas corpus | Definition, History, & Scope | Britannica

英国1679年《人身保护法》- 北京法院网

相关文章

佚名:自由的基石:英国《人身保护法》 | Human Rights in China | HRIC

写写美国的人身保护令制度 – 知乎

英国人身保护令的功能与申请程序 – 美篇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2-07-14 15:07:22,某些文章具有时效性,若有错误或已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敬一站长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8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说点什么吧~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